[发明专利]劈柴机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03335.X | 申请日: | 2012-01-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92436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10 |
发明(设计)人: | 邓伟;陈秀连;姜义邦;杨秀荣;张士松;钟红风;徐静涛;孙益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7L7/02 | 分类号: | B27L7/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5123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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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劈柴机,包括主体,设置在所述主体上由马达驱动的劈刀,所述主体上还设置有沿所述劈刀相对工件进给的方向纵长延伸的纵长臂,所述纵长臂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第一端与所述主体连接,所述主体包括设置所述劈刀的第一壳体及与所述第一壳体配接的第二壳体,所述劈刀可相对所述第二壳体移动从而朝向工件进给,所述劈刀相对所述第二壳体移动的过程中,所述第二端沿所述劈刀相对工件进给的方向始终超出所述劈刀。由此,劈刀相对工件进给的过程中,劈刀可顺利的将原木劈开但劈刀不会与抵接木头的抵挡接触从而避免劈刀的损坏,提高劈柴机的使用寿命。 | ||
搜索关键词: | 劈柴 | ||
【主权项】:
一种劈柴机,包括主体,设置在所述主体上由马达驱动的劈刀,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上还设置有沿所述劈刀相对工件进给的方向纵长延伸的纵长臂,所述纵长臂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第一端与所述主体连接,所述主体包括设置所述劈刀的第一壳体及与所述第一壳体配接的第二壳体,所述劈刀可相对所述第二壳体移动从而朝向工件进给,所述劈刀相对所述第二壳体移动的过程中,所述第二端沿所述劈刀相对工件进给的方向始终超出所述劈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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