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拍照控制方法及其拍照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0810040252.1 | 申请日: | 2008-07-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60189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2-04 |
发明(设计)人: | 陈文刚;赵嘉琛;何硕晏;周怡廷 | 申请(专利权)人: | 明基电通有限公司;明基电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232 | 分类号: | H04N5/232;G06F3/041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00335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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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拍照 控制 方法 及其 装置 | ||
1.一种拍照装置的控制方法,所述拍照装置包含一触控屏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方法包含下列步骤:
(a0)将所述触控屏幕分为第一区域和第二区域,所述第一区域用来呈现预览影像,在所述第一区域显示对焦框;
(a)侦测一使用者是否持续碰触该触控屏幕的一对焦点并保持一特定时间;
(b)若步骤(a)的侦测结果为否,重新执行步骤(a);若步骤(a)的侦测结果为是,控制该拍照装置针对该对焦点执行一自动对焦程序;以及
(c)该拍照装置执行一自动拍照程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拍照装置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当该拍照装置正在执行该自动对焦程序或该自动拍照程序时,步骤(a)被暂停。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拍照装置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方法进一步包含下列步骤:
当该使用者正在碰触该触控屏幕上的一第一范围,所述对焦点处于该第一范围之内,暂停该触控屏幕上的至少一触控式按键的功能;若该使用者已停止碰触该触控屏幕,恢复该至少一触控式按键的功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拍照装置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方法进一步包含下列步骤:
若该自动对焦程序已成功,控制该拍照装置传达一对焦成功讯息,若该自动对焦程序未成功,则控制该拍照装置传达一对焦失败讯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拍照装置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方法进一步包含下列步骤:
在步骤(b)和步骤(c)之间,执行一自动曝光程序及一自动白平衡程序。
6.一种拍照装置的控制方法,所述拍照装置包含一触控屏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含下列步骤:
(a)侦测一使用者是否持续碰触该触控屏幕的一对焦点并保持一特定时间;
(b)若步骤(a)的侦测结果为否,重新执行步骤(a);若步骤(a)的侦测结果为是,控制该拍照装置针对该对焦点执行一自动对焦程序;
(c)判断该使用者是否正在碰触该触控屏幕上的一第一范围;以及
(d)若步骤(c)的判断结果为是,控制该拍照装置执行一自动拍照程序;若步骤(c)的判断结果为否,放弃后续的拍照程序。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拍照装置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方法进一步包含下列步骤:
当该使用者碰触该触控屏幕上的第一范围,且对焦点处于第一范围之内,暂停该触控屏幕上的至少一触控式按键的功能;若该使用者停止碰触该触控屏幕,恢复该至少一触控式按键的功能。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拍照装置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方法进一步包含下列步骤:
若该自动对焦程序已成功,控制该拍照装置传达一对焦成功讯息,若该自动对焦程序未成功,则控制该拍照装置传达一对焦失败讯息。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拍照装置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方法进一步包含下列步骤:
在实际拍摄之前,执行一自动曝光程序及一自动白平衡程序。
10.一种拍照装置的控制方法,所述拍照装置包含一触控屏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方法包含下列步骤:
(a)侦测一使用者是否持续碰触该触控屏幕的一对焦点并保持一特定时间;
(b)若步骤(a)的侦测结果为否,重新执行步骤(a);若步骤(a)的侦测结果为是,控制该拍照装置针对该对焦点执行一自动对焦程序;
(c)判断该使用者正在碰触该触控屏幕上的哪一个范围;
若步骤(c)的判断结果为第一范围,则控制该拍照装置执行一自动拍照程序;
若步骤(c)的判断结果为第三范围,则控制该触控屏幕显示一功能选单;
若步骤(c)的判断结果为第二范围或使用者已经不再碰触该触控屏幕,则重新执行步骤(a)。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拍照装置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方法进一步包含下列步骤:
当该使用者碰触该触控屏幕上的第一范围,且对焦点处于第一范围之内,暂停该触控屏幕上的至少一触控式按键的功能;若该使用者停止碰触该触控屏幕,恢复该至少一触控式按键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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