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PON/光模块的激光器中心波长超限判断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2011225166.5 | 申请日: | 2020-11-05 |
公开(公告)号: | CN112350774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4-25 |
发明(设计)人: | 李超群;唐兴刚;吴文龙;张锐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B10/079 | 分类号: | H04B10/079 |
代理公司: | 成都时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50 | 代理人: | 王杰 |
地址: | 611300 四川省成***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用于PON/光模块的激光器中心波长超限判断方法,包括启动经过ED预配置的DFB激光器,获取DFB激光器发射的初始光功率,使用拓扑功率计读取该值;经过设定的时长后,再次获取DFB激光器的光功率,比较两次获取的光功率,获取两次之间的差值,若差值大于2dB,则DFB激光器未达到正常水平,若差值不大于2dB,则DFB激光器达到正常水平;DFB激光器达到正常水平后,当继续获取的DFB激光器的光功率的变化量超过初始光功率的一半时,则该DFB激光器存在波长漂移风险;测试程序则判定该产品的测试结果为不通过。通过本发明,可在不增加任何产线工艺步骤和工时的条件下有效截获波长漂移出要求范围的激光器产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pon 模块 激光器 中心 波长 超限 判断 方法 | ||
【主权项】:
暂无信息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2011225166.5/,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