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直播互动方法、装置及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11260493.2 | 申请日: | 2017-12-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9874047B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08 |
发明(设计)人: | 陈春勇;彭放;冯智超;曹超利;余墉林;李安琪 | 申请(专利权)人: |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431 | 分类号: | H04N21/431;H04N21/4788;H04N21/475;H04L29/06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隆天联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232 | 代理人: | 刘抗美;胡明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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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了一种直播互动方法、装置及系统,所述方法包括:直播间内进行主播对抗时,直播客户端接收直播间内对指定主播触发的对抗影响请求;直播客户端根据对抗影响请求确定向指定主播发起的虚拟物品转移量,并根据虚拟物品转移量对指定主播对应的指定主播画面发起虚拟物品转移;主播客户端接收至少一个接入直播间的直播客户端为指定主播画面发起的虚拟物品转移,并确定指定主播画面的虚拟物品转移总量;直播客户端接收根据指定主播画面的虚拟物品转移总量生成的动画渲染数据;直播客户端根据动画渲染数据在直播间内指定主播画面中显示虚拟物品转移的动画渲染结果。采用本发明提供的直播互动方法、装置及系统有效地提高了信息获取率。 | ||
搜索关键词: | 直播 互动 方法 装置 系统 | ||
【主权项】:
1.一种直播互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直播间内进行主播对抗时,直播客户端接收所述直播间内对指定主播触发的对抗影响请求;所述直播客户端根据所述对抗影响请求确定向所述指定主播发起的虚拟物品转移量,并根据所述虚拟物品转移量对所述指定主播对应的指定主播画面发起虚拟物品转移;主播客户端接收至少一个接入所述直播间的直播客户端为所述指定主播画面发起的虚拟物品转移,并确定所述指定主播画面的虚拟物品转移总量;所述直播客户端接收根据所述指定主播画面的虚拟物品转移总量生成的动画渲染数据;所述直播客户端根据所述动画渲染数据在所述直播间内指定主播画面中显示虚拟物品转移的动画渲染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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