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整体埋于皮肤下的血透导管有效
申请号: | 201620899054.0 | 申请日: | 2016-08-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6239876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6-13 |
发明(设计)人: | 熊国祚;邓礼明;戴先鹏;申昕 | 申请(专利权)人: | 熊国祚;邓礼明 |
主分类号: | A61M25/14 | 分类号: | A61M25/14;A61M1/00 |
代理公司: | 衡阳市科航专利事务所43101 | 代理人: | 刘政旺 |
地址: | 421001 湖***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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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可整体埋于皮肤下的血透导管,包括管体、引血仓及回血仓;管体内设有引血通道和回血通道,引血通道在管体前端和后端分别设有进口A和出口A,回血通道在管体前端和后端分别设有出口B和进口B,进口A与出口B间隔布置;引血仓上设有接口A,引血仓通过接口A连接在出口A上,并与引血通道连通;回血仓上设有接口B,引血仓通过接口B连接在进口B上,并与回血通道连通。置管后,管体前端伸入血管内,管体后端、引血仓及回血仓均在于血管外,且埋于皮肤下。即整体位于皮肤下,不影响患者的正常生活,避免了因血透导管端头外露给患者带来心理负担,降低了皮肤伤口感染的隐患。 | ||
搜索关键词: | 整体 皮肤 导管 | ||
【主权项】:
可整体埋于皮肤下的血透导管,其特征是:包括管体(1)、引血仓(2)及回血仓(3);管体(1)内设有引血通道(11)和回血通道(12),引血通道(11)在管体(1)前端和后端分别设有进口A(111)和出口A(112),回血通道(12)在管体(1)前端和后端分别设有出口B(121)和进口B(122),进口A(111)与出口B(121)间隔布置;引血仓(2)上设有接口A,引血仓(2)通过接口A连接在出口A(112)上,并与引血通道(11)连通;回血仓(3)上设有接口B,引血仓(3)通过接口B连接在进口B(122)上,并与回血通道(12)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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