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自保护功能的电动执行器有效
申请号: | 201620657651.2 | 申请日: | 2016-06-24 |
公开(公告)号: | CN205910531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1-25 |
发明(设计)人: | 郝晓明;卓木富;王卫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奥美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5B19/042 | 分类号: | G05B19/042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三利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12107 | 代理人: | 周庆路 |
地址: | 300345 天津***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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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具有自保护功能的电动执行器,包括控制器,与所述的控制器信号连接的环境传感器,所述的环境传感器包括温度传感器、烟雾传感器和火焰传感器,当环境传感器检测异常时MCU对驱动电机输出预定控制。本实用新型的电动执行器能够检测周边环境或自身的受控状态,能有效检测到危险源并及时主动采取应急措施,在应对事故过程中能够执行相应的安全措施尤为重要;而且结合总线通信的优点,针对通讯状态进行监测,当出现通讯故障时,自动执行的保护性动作,大大提高了电动执行器的安全性级别。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保护 功能 电动 执行 | ||
【主权项】:
一种具有自保护功能的电动执行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控制器,与所述的控制器信号连接的环境传感器,所述的环境传感器包括温度传感器、烟雾传感器和火焰传感器,当环境传感器检测异常时MCU对驱动电机输出预定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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