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能摆臂摇头及转身的电动玩具有效
申请号: | 201420246790.7 | 申请日: | 2014-04-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3886185U | 公开(公告)日: | 2014-10-22 |
发明(设计)人: | 祝志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岱山县宇圣工艺玩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H13/02 | 分类号: | A63H13/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16200 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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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能摆臂摇头及转身的电动玩具,包括仿人形的头部、躯干部、手臂组件与腿、置于躯干部内的驱动机构、集成电路、电源,驱动机构包括微型电机、齿轮组,微型电机能正反转动地与集成电路、电源构成回路,齿轮组与微型电机输出轴相联动,躯干部底部通过旋转机构能左右旋转地与腿顶部活动连接,旋转机构与齿轮组相联动,右手臂与右肩膀活动相连,右手臂通过右传动机构与齿轮组相联动,左手臂与左肩膀活动相连,左手臂通过左传动机构与齿轮组相联动,头部与躯干部之间设置有能转动的颈部,颈部通过传动机构与齿轮组相联动。本实用新型设计巧妙、结构合理紧凑,大大增加了玩具跳舞时动作的多样性,使得玩具造型独特、生动逼真,可满足广大儿童的需求。 | ||
搜索关键词: | 能摆臂 摇头 转身 电动玩具 | ||
【主权项】:
一种能摆臂摇头及转身的电动玩具,包括仿人形的头部(1)、躯干部(2)、与躯干部(2)活动连接的手臂组件(3)与腿(4)、置于躯干部(2)内的驱动机构、集成电路、电源,所述驱动机构包括微型电机(6)、齿轮组(7),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型电机(6)能正反转动地与集成电路、电源构成回路,所述齿轮组(7)与微型电机(6)的输出轴相联动,躯干部(2)的底部通过旋转机构能左右旋转地与腿(4)顶部活动相连接,所述旋转机构与齿轮组(7)相联动,右手臂(32)与右肩膀活动相连接,且右手臂(32)通过右传动机构(9)与齿轮组(7)相联动,左手臂(31)与左肩膀活动相连接,且左手臂(31)通过左传动机构(8)与齿轮组(7)相联动,所述头部(1)与躯干部(2)之间设置有能转动的颈部(5),所述颈部(5)通过传动机构与齿轮组(7)相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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