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钢的回火工艺在审
申请号: | 201410744024.8 | 申请日: | 2014-12-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5734230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7-06 |
发明(设计)人: | 刘万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金国凯畅机床厂 |
主分类号: | C21D6/00 | 分类号: | C21D6/00;C21D1/18 |
代理公司: | 重庆创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50125 | 代理人: | 付继德 |
地址: | 400054 重***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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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钢的回火工艺,包括如下步骤:1)、回火保温时间的选择:2)、回火冷却方式:碳素钢和合金钢一般多采用空气冷却;有回火脆性的合金钢应于油中或水中冷却,硝盐炉中回火的零件应于水中冷却;3)、装炉:4)、回火处理:⑴必须清洗掉零件的油污、残渣后才能进行回火;⑵细长零件装筐时不准堆压,要垂直摆放或吊挂;⑶有淬裂危险的零件,在淬火冷却至50~80℃即应装炉回火;⑷在浴炉中回火时,零件在液面下的距离应大于30mm;⑸需要多次回火的零件,每次回火时均应冷至室温;⑹回火硝盐浴槽应每周补加2%的氢氧化钠以减少氧化。本发明各参数搭配合理协调,能够有效地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回火 工艺 | ||
【主权项】:
一种钢的回火工艺,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1)、回火保温时间的选择:
注:250℃以下的低温回火和合金钢的保温时间应增加1/3;2)、回火冷却方式:碳素钢和合金钢一般多采用空气冷却;有回火脆性的合金钢应于油中或水中冷却,硝盐炉中回火的零件应于水中冷却;3)、装炉:⑴零件应均匀摆放于炉内有效加热区,工件间留有适当间隙;⑵细长零件应尽量在井式炉或盐炉中垂直吊挂加热;⑶同炉加热的零件、截面尺寸不宜相差太大,大截面零件应摆放在炉膛里面,以便小件先出炉;大小零件应分别计算加热时间;⑷碳钢及低合金钢中小截面的零件,可直接装入与淬火温度相同或高出淬火温度0~30℃的炉中加热;⑸高合金钢零件要经过一次或二次预热,才能加热淬火;4)、回火处理:⑴必须清洗掉零件的油污、残渣后才能进行回火;⑵细长零件装筐时不准堆压,要垂直摆放或吊挂;⑶有淬裂危险的零件,在淬火冷却至50~80℃即应装炉回火;⑷在浴炉中回火时,零件在液面下的距离应大于30mm;⑸需要多次回火的零件,每次回火时均应冷至室温;⑹回火硝盐浴槽应每周补加2%的氢氧化钠以减少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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