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粘附的脱毛剂制品无效
申请号: | 201410551181.7 | 申请日: | 2011-02-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4287986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1-21 |
发明(设计)人: | P·J·史密斯;J·A·弗莱彻;N·C·德林;P·A·塞格尔;R·K·帕西;S·米特拉;N·S·布罗伊莱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洁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73 | 分类号: | A61K8/73;A61Q9/04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张钦 |
地址: | 美国***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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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脱毛剂制品,所述制品包含至少部分涂覆有脱毛剂组合物的基底,脱毛剂组合物涂层形成所述脱毛剂制品的涂覆区域,其中所述脱毛剂组合物包含角叉菜胶,优选ι-角叉菜胶。 | ||
搜索关键词: | 粘附 脱毛剂 制品 | ||
【主权项】:
一种从皮肤上去除毛发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a)将脱毛剂制品施用到皮肤的表面,所述脱毛剂制品包含至少部分涂覆有脱毛剂组合物的基底,脱毛剂组合物的涂层形成所述脱毛剂制品的涂覆区域;其中所述脱毛剂组合物包含(i)按所述脱毛剂组合物的重量计0.5%至8%的角叉菜胶,(ii)按所述脱毛剂组合物的重量计0.5%至8.0%的氢氧化钙,(iii)按所述脱毛剂组合物的重量计0.3%至20%的巯基乙酸钙,和(iv)按所述脱毛剂组合物的重量计至少40%的水;和其中所述基底包括水不可渗透的材料;(b)使所述脱毛剂制品的涂覆区域与所述皮肤接触保持大于1分钟的一段时间,(c)从所述皮肤的表面上去除所述脱毛剂制品,以及(d)摩擦、刮擦、冲洗或擦拭在所述区域中施用有所述脱毛剂制品的皮肤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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