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装载有毒有害化学品并具有细水雾消防系统的罐车无效
申请号: | 201310488255.2 | 申请日: | 2013-10-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66504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2-12 |
发明(设计)人: | 王志强;王林;白永忠;董国胜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A62C3/07 | 分类号: | A62C3/07;A62C31/02 |
代理公司: | 上海申新律师事务所 31272 | 代理人: | 张惠明 |
地址: | 100728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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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装载有毒有害化学品并具有细水雾消防系统的罐车,主要解决现有技术中罐车一旦发生泄漏发现较慢、处理较难、处理时间较长、安全性低的问题。本发明通过采用一种装载有毒有害化学品并具有细水雾消防系统的罐车,在所述罐车罐体的易泄漏部位设置至少一个泄漏物质浓度监测元件和至少一个细水雾喷头,泄漏物质浓度监测元件的探测数据传至所述罐车驾驶室内的数据处理模块,数据处理模块将处理结果通过显示模块显示,当测量部位泄漏物质浓度超限后,通过报警模块报警,手动或自动启用细水雾消防系统的技术方案较好地解决了上述问题,可用于装载有毒有害化学品罐车的处理中。 | ||
搜索关键词: | 装载 有毒 有害 化学品 具有 水雾 消防系统 罐车 | ||
【主权项】:
一种装载有毒有害化学品并具有细水雾消防系统的罐车,在所述罐车罐体的易泄漏部位设置至少一个泄漏物质浓度监测元件和至少一个细水雾喷头,泄漏物质浓度监测元件的探测数据传至所述罐车驾驶室内的数据处理模块,数据处理模块将处理结果通过显示模块显示,当测量部位泄漏物质浓度超限后,通过报警模块报警,手动或自动启用细水雾消防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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