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含梅子风味的口含型无烟烟草制品有效
申请号: | 201310407225.4 | 申请日: | 2013-09-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94320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08 |
发明(设计)人: | 朱卓越;杨华武;李亚白;郭小义;刘金云;邓昌健;傅见山;赵瑜;姚元香;钟科军;谭新良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B13/00 | 分类号: | A24B13/00;A24B15/18;A24B3/12;A24B3/14 |
代理公司: | 长沙市融智专利事务所 43114 | 代理人: | 魏娟 |
地址: | 410007 湖南省***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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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含梅子风味的口含型无烟烟草制品;属无烟烟草化学技术领域。本发明所述口含型无烟烟草制品,包括以下质量份组分:烟草20-50份;梅子粉和/或梅子提取物,其中,9份≤梅子粉的质量份+3×梅子提取物的质量份≤30份;单选用梅子粉时取9-30份,单选用梅子提取物时取3-10份;食品添加剂10-30份;增香剂0.01-2份。本发明首次提供了一种含梅子风味的口含型无烟烟草制品,将梅子粉和/或梅子提取物添加在口含型无烟烟草制品中,使得梅子和烟草有机结合在一起,这不仅改善了口含型无烟烟草制品的口感,而且具有保健作用,既满足了吸食者对烟的心理需求,又保护了吸食者的身体健康。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梅子 风味 口含型 无烟 烟草 制品 | ||
【主权项】:
一种含梅子风味的口含型无烟烟草制品,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质量份组分:烟草20‑50份;梅子粉和/或梅子提取物,其中,梅子粉和梅子提取物的含量取值应满足以下公式:9份≤梅子粉的质量份+3×梅子提取物的质量份≤30份;单选用梅子粉时取9‑30份,单选用梅子提取物时取3‑10份;食品添加剂10‑30份;增香剂0.01‑2份;所述烟草选自晾晒烟、白肋烟、烤烟、香料烟中的至少一种;所述的梅子粉为杨梅、话梅和乌梅的肉干中一种或几种经研磨制成的粉末;所述的梅子提取物为杨梅、话梅和乌梅的肉干中一种或几种的乙醇提取或水提取的浸膏或精油,或者为杨梅、话梅和乌梅中一种或几种的叶和/或花的乙醇提取或水提取的浸膏或精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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