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铅酸蓄电池修复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310263102.8 | 申请日: | 2013-06-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11591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18 |
发明(设计)人: | 张祥;吕士军;李德宏;张振兴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玖宇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M10/42 | 分类号: | H01M10/42 |
代理公司: | 南京经纬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2200 | 代理人: | 张惠忠 |
地址: | 224045 江苏省盐城市盐城***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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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蓄电池修复方法,具体涉及铅酸蓄电池的修复方法。目前,常用的铅酸蓄电池修复方法中,存在补液、放电无精确标准,对电池伤害大,修复容量小等问题。本发明公开一种铅酸蓄电池修复方法,包含以下步骤:1)目测故障,2)检测,3)充满电,4)测容量,5)加液,6)深放电,7)修复充电,8)测容量,9)重复第7、8步骤。本发明的修复效果好、维持时间长,而且对电池损害小。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蓄电池 修复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铅酸蓄电池修复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以下步骤:第一步:通过目测将没有修复价值的电池挑选出来;第二步:用万用表作进一步检查,排除短路、断路的电池;第三步:用正常充电方法将蓄电池充满电(以下用C表示蓄电池额定容量);第四步:用3小时率恒流放电检测蓄电池容量;第五步:根据蓄电池的剩余容量加电解液,电解液加至完全浸湿蓄电池隔板,A.若剩余容量小于原额定容量的40%,则加1.26%的稀硫酸;B.若剩余容量为原额定容量的40%‑60%,则加1.15%的稀硫酸;C.若剩余容量为原额定容量的60%‑80%,则加1.05%的稀硫酸;D.若剩余效果好于原额定容量的80%,则不加电解液;第六步:根据蓄电池的剩余容量进行深放电,放电电压为:A.若剩余容量小于原额定容量的40%,则深放电至原额定电压的10%‑15%;B.若剩余容量为原额定容量的40%‑60%,则深放电至原额定电压的25%‑30%;C.若剩余容量为原额定容量的60%‑70%,则深放电至原额定电压的35%‑40%;D.若剩余效果好于原额定容量的70%,则蓄电池不深放电;放电电流为:1)开始深放电至蓄电池电压为原额定电压的35%,放电电流为,小电流为0.02‑0.03C,8‑12秒,大电流为0.5‑0.6C,2‑4秒,大小电流交替放电至结束;2)蓄电池容量由原额定电压的35%深放电至10%‑15%,放电电流为0.1‑0.15C;第七步:修复充电:1)对于深放电的蓄电池先用0.05‑0.07C的电流充电30‑40分钟;2)用大小电流交替充电,小电流为0.01‑0.02C,20‑30秒,大电流为0.5‑0.6C,5‑8秒;3)最高充电电压为蓄电池额定电压的1.4倍;4)总充电时间为22‑24小时;第八步:充电结束后静置5‑6小时,然后用3小时率检测容量;第九步:修复后剩余容量小于原额定电压70%的蓄电池,按照第七步的方法再进行一次修复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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