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扬州面酱的加工工艺无效
申请号: | 201310062641.5 | 申请日: | 2013-02-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12936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9-03 |
发明(设计)人: | 王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扬州美瑞食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1/24 | 分类号: | A23L1/24 |
代理公司: | 南京纵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224 | 代理人: | 周全 |
地址: | 225004 江苏省扬州***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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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扬州面酱的加工工艺。提供了一种加工简单、口感独特,且味道鲜美的扬州面酱的加工工艺。以大酱、面粉和水为主料,以食用油、竹笋、豆腐干、猪肉为辅料,所述大酱、面粉、调和水、稀释水和辅料的重量份比为10∶5~12∶30~40∶20-30∶15~30;所述15~30重量份辅料中食用油占3~8%、竹笋占20~40%、豆腐干占20~40%、猪肉占10~17%。本发明在传统面酱的生产加工中,增加了竹笋、豆腐干和猪肉等新鲜的食材,其丰富了面酱的口感,满足人们对口味的要求。本发明的加工工艺简单,在加工过程中不需添加任何化学保鲜剂和防腐剂,安全性高,有利于人体健康。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扬州 加工 工艺 | ||
【主权项】:
一种扬州面酱的加工工艺,以大酱、面粉和水为主料,以食用油、竹笋、豆腐干、猪肉为辅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大酱、面粉、调和水、稀释水和辅料的重量份比为10:5~12:30~40:20‑30:15~30;所述15~30重量份辅料中食用油占3~8%、竹笋占20~40%、豆腐干占20~40%、猪肉占10~17%;按以下步骤进行:1)、将所述竹笋、豆腐干和猪肉加工为边长5‑8mm的粒状,待用;2)、将所述面粉加入调和水中,均匀搅拌,待用;3)、将所述食用油加入所述豆腐干和猪肉粒中,加热至180‑200℃,保温8‑15分钟;随即加入所述竹笋粒,继续加热至180‑200℃,保温5‑10分钟;4)、将所述大酱加入所述稀释水,搅拌均匀,随即加入上步骤物料中,继续加热至100‑102℃;5)、将步骤2)的面粉和水加入所述大酱中,然后加热至100‑105℃,保持3‑6分钟,制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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