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辅助生产钢结构件的机械手无效
申请号: | 201310027871.8 | 申请日: | 2013-01-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62757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8-06 |
发明(设计)人: | 陆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无锡市陆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K37/00 | 分类号: | B23K37/00;B25J9/00;B25J15/00 |
代理公司: | 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11234 | 代理人: | 陈丽新 |
地址: | 214155 江苏省无锡市惠***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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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机械设备,尤其是一种H型钢加工生产过程中辅助生产的机械手。本发明底座用于固定大摇臂;大摇臂一端转动连接与所述底座上,小摇臂一端与所述大摇臂另一端转动连接,抓臂一端与所述小摇臂另一端转动连接,两个相面对设置的棘爪甲和棘爪乙,所述棘爪甲一端与所述抓臂的另一端转动连接;所述棘爪乙一端与所述抓臂的另一端转动连接;两连杆为连杆甲和连杆乙,所述连杆甲和所述连杆乙的一端转动连接后再与液压杆的一端转动连接,所述连杆甲的和所述连杆乙的另一端分别与所述两个棘爪的另一端转动连接;所述液压杆的另一端固连于所述抓臂上。本发明具有结构简单、易操作,并能有效地降低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的优点。 | ||
搜索关键词: | 辅助 生产 钢结构 机械手 | ||
【主权项】:
辅助生产钢结构件的机械手,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用于固定大摇臂;大摇臂,所述大摇臂一端转动连接于所述底座上,所述大摇臂相对于所述底座可转动;小摇臂,所述小摇臂一端与所述大摇臂另一端转动连接,所述小摇臂相对于所述大摇臂可转动;抓臂,所述抓臂一端与所述小摇臂另一端转动连接,所述抓臂相对于所述小摇臂可转动;两个相面对设置的棘爪甲和棘爪乙,所述棘爪甲一端与所述抓臂的另一端转动连接;所述棘爪乙一端与所述抓臂的另一端转动连接;两个连杆,所述两连杆为连杆甲和连杆乙,所述连杆甲和所述连杆乙的一端转动连接后再与液压杆的一端转动连接,所述连杆甲的另一端、所述连杆乙的另一端分别与所述两个棘爪的另一端转动连接;所述液压杆的另一端固连于所述抓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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