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海鲜酱无效
申请号: | 201210459691.2 | 申请日: | 2012-11-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99188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15 |
发明(设计)人: | 刘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沈阳洪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1/24 | 分类号: | A23L1/24;A23L1/33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10141 辽宁***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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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海鲜酱,其属于食品领域。以虾头和虾皮为原料,经清洗、挑选、浸煮、粉碎、配汤、搅拌、封装工艺制成,虾头和虾皮的重量百分比为60%-80%,在沸水中进行热处理10分钟,静置;在盐酸浓度为3~4‰的水溶液中酸处理,温度为常温条件下进行酸处理1小时;再在氢氧化钠浓度为4‰的水溶液中碱处理,温度为常温条件下进行碱处理1小时;以流动水漂洗干净虾头和虾皮,干燥后经粉碎机粉碎;粉碎粉末混合配汤进行搅拌,所述配汤重量百分比为20-30%,最后进行封装。以虾头和虾皮为原料,配合肉末制成,使肉酱具有海鲜的味道。制作成酱在保留原有营养和口味的情况下,便于携带和储藏。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海鲜 | ||
【主权项】:
一种海鲜酱,以虾头和虾皮为原料,经清洗、挑选、浸煮、粉碎、配汤、搅拌、封装工艺制成,其特征在于:虾头和虾皮的重量百分比为60%‑80%,在沸水中进行热处理10分钟,静置;在盐酸浓度为3‑4‰的水溶液中酸处理,温度为常温条件下进行酸处理1小时;再在氢氧化钠浓度为4‰的水溶液中碱处理,温度为常温条件下进行碱处理1小时;以流动水漂洗干净虾头和虾皮,干燥后经粉碎机粉碎;粉碎粉末混合配汤进行搅拌,所述配汤重量百分比为20‑30%,最后进行封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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