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水稻除草剂复配使用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356768.3 | 申请日: | 2012-09-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35410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2-26 |
发明(设计)人: | 徐弋舒 | 申请(专利权)人: | 徐弋舒 |
主分类号: | A01N47/36 | 分类号: | A01N47/36;A01N43/42;A01N37/26;A01N37/22;A01N25/32;A01P13/00 |
代理公司: | 桂林市持衡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5107 | 代理人: | 石晓玲 |
地址: | 541004 广***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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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水稻除草剂复配使用的方法,将二氯喹啉酸、酰胺类除草剂、磺酰脲除草剂和花椒麻味素按一定比例复配,稀释后,直接喷洒于水稻茎叶或土壤中。异丙隆与酰胺类除草剂和磺酰脲除草剂复配后,其互补性强,复配增效作用明显,杀草谱扩大,用量减少,施用适期延长。花椒麻味素为植物性安全剂,能缓解除草剂对水稻的毒害,环境相容性好,不会给环境造成新的压力。实验证明,复配得到的水稻除草剂能有效防除水稻田禾本科、阔叶杂草以及莎草科主要杂草,具有显著的增产效果。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水稻 除草剂 使用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水稻除草剂复配使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二氯喹啉酸、酰胺类除草剂、磺酰脲除草剂和花椒麻味素按其有效成分重量比为30~48:0.5~3:0.01~0.3:3~7的比例复配后,喷洒于水稻茎叶上或土壤中,按其有效成分计,该水稻复配除草剂的施用量为20~200g/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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