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子商务主体备案监督举报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210298145.5 | 申请日: | 2012-08-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55575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1-02 |
发明(设计)人: | 孙宏波;柴跃廷;刘义 | 申请(专利权)人: | 清华大学 |
主分类号: | G06Q30/00 | 分类号: | G06Q30/00;G06Q50/26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张大威 |
地址: | 100084 北京***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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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电子商务主体备案监督举报系统属于电子商务网络技术领域,其特征在于设在工商行政下级管理部门的子服务器设有:电子商务企业注册模块、维护模块和电子商务主体举报模块,电子商务主体是电子商务企业或电子商务消费者;设在工商行政上级管理部门的主服务器设有:分别接收电子商务企业注册模块判断的企业信息的工商执照信息模块、许可证信息模块,接收电子商务举报模块判断的举报信息的举报信息处理模块,还设有用于电子商务网络警示和核实作为被举报者的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身份信息的通信模块,举报信息处理模块先核实举报方信息的真实性,再核实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分别依级做出处理。本发明解决了电子企业电子注册和商务主体间彼此监督的问题。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商务 主体 备案 监督 举报 系统 | ||
【主权项】:
电子商务主体备案监督举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商务主体同时包括电子商务企业和电子商务消费者,所述电子商务主体监督举报系统包括:设在工商行政下级管理部门的服务器,简称子服务器,设在工商行政上级管理部门的服务器,简称主服务器,所述子服务器和主服务器经以太网进行通信联系,其中子服务器设有:电子商务企业注册模块、电子商务主体举报模块和所述工商行政下级管理部门的维护模块,其中:电子商务企业注册模块,简称注册模块,用于注册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其中,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信息、企业许可信息和企业资质信息,电子商务主体举报模块,所述举报共分三类:电子商务消费者举报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举报电子商务消费者以及一个电子商务企业举报另一个电子商务企业,其中:电子商务消费者举报电子商务企业的数据项有:举报主体类别、举报者的个人身份信息、网络IP地址、被举报的电子商务企业的所在电子商务网络的名称、被举报电子商务企业的网络IP地址、举报日期、电子发票的名称、编号和开票日期以及举报事项,其中所述的举报事项涉及企业信息和商品交易信息的真实性,电子商务企业举报电子商务消费者的数据项有:举报主体类别、举报单位的企业信息、举报日期、被举报电子商务消费者和有关个人信息,其中至少包括所获得的部分个人身份信息,被举报者的网络IP地址、电子商务消费者的银行支付信息以及举报事项,所述举报事项涉及:电子商务消费者身份信息和金融信息的真实性,电子商务企业间发生举报时的数据项包括:举报主体类别、举报方的企业信息,举报方的网络IP地址,被举报方的网络IP地址和有关的企业信息、举报日期以及举报内容,所述举报内容涉及举报信息和商品交易信息的真实性,所述举报主题类别根据举报方是电子商务消费者还是电子商务企业,用一个二进制数表示,维护模块,所述工商行政下级管理部门用于更新、维护企业信息并上报所属的工商行政上级部门,并存储备案,主服务器,设有:工商执照信息模块、许可信息模块、资质信息模块、举报信息处理模块以及通信模块,其中:工商执照信息模块、许可信息模块和资质信息模块,分别按信息门类对应地接收从所述子服务器中的电子商务企业注册时经以太网发出的企业信息,并登记、存储和备案,举报信息处理模块,接收举报主体从所述子服务器的电子商务主体举报模块经以太网发出的举报信息并按举报类别分别按以下步骤处理:举报主体若为电子商务消费者,被举报方是一个电子商务企业,则首先核实被举报方的企业信息,若非真,则按假冒企业行为处理;若为真,则联系作为举报方的电子商务消费者核实证据的真实性,举报主体若为电子商务企业,被举报方为另一个电子商务企业,则首先按照举报方的已登记在案的企业信息,进行判别,若:举报方的企业信息为假,则停止处理,若:举报方的企业信息为真,则联系举报方,核实举报事实的真实性,举报主体若为电子商务企业,被举报方为电子商务消费者,则:把被举报方的个人身份信息通过所述通信模块发往公安行政管理部门下属有关单位,请求判别其真实性,若:为假,则交给公安行政管理部门下属有关单位按假冒他人身份信息处理;若为真,则联系作为举报方的电子商务企业共同核实证据,待判定举报事实的真实性后,再按行政管理法规处理,通信模块,除了供所述主服务器与公安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方进行通信联系外,还与违规电子商务主体所在的网站通信,请求接受处理,同时还要承担与再上一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服务器之间的通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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