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即食苦荞肉食品及其加工工艺无效
申请号: | 201210114948.0 | 申请日: | 2012-04-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99533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25 |
发明(设计)人: | 余祥卫;王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1/312 | 分类号: | A23L1/312;A23L1/315;A23L1/314;A23L1/10;A23L1/30;A23L1/311 |
代理公司: | 成都天嘉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11 | 代理人: | 毛光军 |
地址: | 629000 ***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即食苦荞肉食品及其加工工艺,属于即食食品及其加工工艺技术领域。本发明采用主料为猪皮4~7份、鸡肉6~9份、猪脂肪2~3.5份、黑苦荞0.055~0.07份,配以辅料,制成一种即食苦荞肉食品,解决现有技术中配方不合理,选料不佳的问题,提供了一种合理搭配的即食苦荞肉食品的配方以及配比,能够长期贮存,保留肉的风味,且能够保持该食品的营养结构,很好地发挥苦荞的功效;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即食苦荞肉食品的加工工艺,能够更好地保留肉食品风味,更好地发挥苦荞的功效。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即食 肉食品 及其 加工 工艺 | ||
【主权项】:
一种即食苦荞肉食品,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按重量份数的组分组成:主料:猪皮4~7份、鸡肉6~9份、猪脂肪2~3.5份、黑苦荞0.055~0.07份;辅料:冰水2.5~4份、蛋白粉0.45~0.5份、玉米淀粉3.2~4份、复合磷酸盐0.02~0.05份、白胡椒粉0.03~0.04份、味精0.18~0.3份、葡萄糖0.005~0.02份、食盐0.5~0.56份、白砂糖0.5~0.8份、谷氨酰胺转氨酶0.015~0.025份、猪骨膏味素0.05~0.13份、I+G 0.02~0.04份、卡拉胶0.003~0.004份、猪肉粉末香精0.03~0.06份、乙基麦芽酚0.004~0.005份、酱油0.15~0.3份以及苦荞香精0.04~0.05份。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1210114948.0/,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城市快速交通网络系统
- 下一篇:黄粉虫干粉剂及其制备方法与饲喂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