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防止眩光的灯具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53477.7 | 申请日: | 2012-03-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92165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11 |
发明(设计)人: | 陈冰彦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莞万士达液晶显示器有限公司;胜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2/00 | 分类号: | F21S2/00;F21V7/22;F21V17/10 |
代理公司: | 深圳新创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223 | 代理人: | 江耀纯 |
地址: | 523119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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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灯具,包含基座、发光单元以及灯罩。发光单元设置在基座上,且灯罩设置在基座上且遮盖发光单元。灯罩包含支架以及三个反射片。各反射片彼此间隔地设置在支架上,且各相邻两个反射片之截面间具有夹角。 | ||
搜索关键词: | 可防止 眩光 灯具 | ||
【主权项】:
一种可防止眩光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具包含:基座;发光单元,设置在所述基座上;以及灯罩,设置在所述基座上且遮盖所述发光单元,且所述灯罩包含:支架;以及三个反射片,各反射片彼此间隔地设置在所述支架上,各相邻两个反射片的截面间具有夹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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