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紫菜加工成烟草辅制品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347720.1 | 申请日: | 2011-11-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1192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6-27 |
发明(设计)人: | 刘斌;马力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聚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B15/26 | 分类号: | A24B15/26 |
代理公司: | 上海三方专利事务所 31127 | 代理人: | 吴干权 |
地址: | 201203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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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植物加工成烟草辅制品技术领域,具体的说是一种紫菜加工成烟草辅制品的方法,包括紫菜、食用乙醇,取紫菜50g,先用常温纯净水以固液质量比1∶10浸泡3分钟,挤干后用50%乙醇溶液,固液质量比1∶12常温再浸泡3分钟,挤干后加入30%乙醇溶液1∶12进行萃取,萃取温度80℃,时间3个小时,萃取后固液分离,将液体冷却至常温,沉淀过滤完取上层液经过膜处理后减压浓缩,浓缩温度75℃。浓缩至密度1.25g/cm3,最后切割成烟丝,取上述提取物按1%、2%、3%、4%、5%均匀施加到再造梗丝中卷制成卷烟,本发明中的紫菜提取物能使再造梗丝的物理性能、烟气浓度、烟气柔润有较大的提升,使得再造梗丝的可用性进一步提高,同时紫菜提取物为其他卷烟制品改善品质提供了可选择性。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紫菜 加工 烟草 制品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紫菜加工成烟草辅制品的方法,包括紫菜、食用乙醇,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如下:取紫菜50g,先用常温纯净水以固液质量比1∶10浸泡3分钟,挤干后用50%乙醇溶液,固液质量比1∶12常温再浸泡3分钟,挤干后加入30%乙醇溶液1∶12进行萃取,萃取温度80℃,时间3个小时,萃取后固液分离,将液体冷却至常温,沉淀过滤完取上层液经过膜处理后减压浓缩,浓缩温度75℃,浓缩至密度1.25g/cm3,最后切割成烟丝,取上述提取物按1%、2%、3%、4%、5%均匀施加到再造梗丝中卷制成卷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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