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类能回收重复使用催化剂的均相反应体系无效
申请号: | 201010235335.3 | 申请日: | 2010-07-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40949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1-12 |
发明(设计)人: | 黄建林;朱凤霞;张婷婷;朱瑞星;张昉;李和兴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师范大学 |
主分类号: | B01J31/24 | 分类号: | B01J31/24;B01J31/40;B01J38/56;C07C205/06;C07C201/12 |
代理公司: | 上海伯瑞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27 | 代理人: | 张美娟 |
地址: | 200234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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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一类均相反应体系,具体是一类能回收重复使用催化剂的均相反应体系,均相反应体系为均相有机金属硅烷催化剂,由有机金属配合物与有机膦硅烷试剂配位而成,其中金属配合物与有机膦硅烷试剂的摩尔比为1∶2~1∶3,且所述催化剂能完全溶解在部分极性溶剂中,在反应结束后通过往体系中另加一种非极性溶剂能完全析出。本发明提供的均相有机金属催化剂可应用于Suzuki、醛的甲基化、或高丙烯醇异构化等有机反应,对目标产物均有高活性和高选择性,而且该类催化体系既保持了均相催化的优点又保持了非均相的优点,解决了均相催化与非均相催化的各自缺点。 | ||
搜索关键词: | 一类 回收 重复使用 催化剂 均相 反应 体系 | ||
【主权项】:
一类能回收重复使用催化剂的均相反应体系,其特征在于:均相反应体系为均相有机金属硅烷催化剂,由有机金属配合物与有机膦硅烷试剂配位而成,其中金属配合物与有机膦硅烷试剂的摩尔比为1∶2~1∶3,且所述催化剂能完全溶解在部分极性溶剂中,在反应结束后通过往体系中另加一种非极性溶剂能完全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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