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烟草稽查标示牌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03139.3 | 申请日: | 2009-06-05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51821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5-12 |
发明(设计)人: | 马志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辛集市烟草专卖局 |
主分类号: | A45C11/18 | 分类号: | A45C11/18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海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3101 | 代理人: | 孟树勋 |
地址: | 052360 ***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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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烟草稽查标示牌,具有证件袋、吊带、连接钩、夹子、别针、徽章、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和行政执法证、卡片。该卡片与上述的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行政执法证设于证件袋内,从证件袋的正面皮革层到背面皮革层依次是卡片、行政执法证、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在证件袋的背面皮革层开有长方形的孔,该孔封堵有能透过其本身看到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的名称及相关信息的透明护卡膜,所述的卡片在与上述的别针相对应位置具有凹槽,上述的别针其位于证件袋内的部分落入所述的凹槽内。这样执法徽章在佩戴中不易丢失和损坏衣服;执法证件使用方便,每个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佩戴上了执法徽章,出示“行政执法证”和“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很方便。 | ||
搜索关键词: | 烟草 稽查 标示 | ||
【主权项】:
一种烟草稽查标示牌,具有长方形的证件袋(2)、吊带(4)、将吊带与证件袋相连接的连接钩(3)、与连接钩相连接的夹子(5)、别针(7),证件袋(2)由正面皮革层(2a)和背面皮革层(2b)构成,证件袋的上方开有袋口(12),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烟草稽查标示牌还具有长方形的卡片(11),该卡片(11)设于证件袋(2)内,在证件袋的背面皮革层(2b)开有长方形的孔,该孔封堵有透明护卡膜(8),所述的卡片(11)在与上述的别针相对应位置具有凹槽(11a),上述的别针(7)其位于证件袋(2)内的部分落入所述的凹槽(11a)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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