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提高税收征管数据质量的税收会计稽核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910230386.4 | 申请日: | 2009-11-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02227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5-05 |
发明(设计)人: | 庄德元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40/00 | 分类号: | G06Q40/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50014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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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提高税收征管数据质量的税收会计稽核方法,该方法是通过设置通用校验关系和特殊校验关系,对各项税收收入的应征、征收、减免、提退、欠缴、上解和入库等运动过程及影响税收会计核算的其他有关事项进行梳理,将不符数据自动检索出来,以提高税收会计稽核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从而达到提高税收征管数据质量的目的。同时该方法依据稽核结果自动生成考核结果,以考核为手段,达到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目的。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提高 税收 征管 数据 质量 会计 稽核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提高税收征管数据质量的税收会计稽核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内容:分类稽核,其特征是稽核过程共设置62项指标,五大类:基础信息稽核、税收会计凭证稽核、其他项目稽核、征收信息或其他项目与登记信息交叉稽核和异常信息稽核;通用校验关系和特殊校验关系,通用校验关系适用于所有指标,特殊校验关系对其进行补充,使稽核关系更加完备,提高稽核数据的准确性;指定责任人,问题数据在产生过程中经过多个业务人员处理,指定责任人的优先级为修改人、开票人、主管税务人员、录入人;申辩调整,问题数据被指定责任人后,由于人员调整、税务机关调整、系统原因等造成责任人指定不准确,此时可以进行人员、税务机关等各类申辩调整,使责任认定更加准确;考核扣分,其特征是根据业务数据记录数和发现的问题数据数量计算综合差错率,不同的综合差错率执行不同的扣分标准,综合差错率高的扣分标准高,综合差错率低的扣分标准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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