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治疗动物毛癣病的瑞香狼毒缓释注射剂及制备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910060263.0 | 申请日: | 2009-08-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28026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1-20 |
发明(设计)人: | 田淑琴;邓孝廷;丁晓刚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南民族大学 |
主分类号: | A61K36/47 | 分类号: | A61K36/47;A61K9/10;A61K47/42;A61K47/34;A61K47/08;A61K47/44;A61P31/10;A61P17/00;A61K125/00 |
代理公司: | 成都市辅君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胡承锦;杨海燕 |
地址: | 610000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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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治疗动物毛癣病的瑞香狼毒缓释注射剂及制备方法属于治疗动物毛癣病的中药,本注射剂的主要药物及配方是按全干基础的重量份比,瑞香狼毒的水醇提取物10~30份;明胶2~5份;PEG-6000为1~3份;戊二醛5~10份;抗氧化剂1~3份。以及这种注射剂的制备方法。瑞香狼毒的水醇提取物以瑞香狼毒为原料,经过水提、醇提而成。兔、猫、小狗按每只一次注射2毫升,可长达6个月长效防止毛癣病,并且无毒性。临床给药非常简单,减少工作量,治疗效果好,适用性非常强。 | ||
搜索关键词: | 治疗 动物 毛癣病 瑞香 狼毒 注射 制备 方法 | ||
【主权项】:
1、治疗动物毛癣病的瑞香狼毒缓释注射剂,按全干基础的重量份比,配方为瑞香狼毒的水醇提取物10~30份;明胶2~5份;PEG-6000为1~3份;戊二醛5~10份;抗氧化剂1~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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