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虚拟交易中可信证据的采集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810205175.0 | 申请日: | 2008-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70624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7-07 |
发明(设计)人: | 掌晓愚;杨茂江;张义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0 | 分类号: | G06Q30/00;G06F19/00 |
代理公司: | 上海天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24 | 代理人: | 朱妙春 |
地址: | 200070***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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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虚拟交易中可信证据的采集方法,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1)通过录屏工具对虚拟交易过程进行屏幕录像;(2)将视频数据通过http协议发送到时间戳服务器;(3)时间戳服务器从时间源获取标准时间,使用服务器私钥对视频数据签发时间戳;(4)时间戳服务器返回时间戳信息;(5)请求者获取时间戳,即得到交易可信证据,进行保存。本发明能够为所有虚拟交易提供可信的证据。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虚拟 交易 可信 证据 采集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虚拟交易中可信证据的采集方法,该方法基于虚拟交易平台实施,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1)通过录屏工具对虚拟交易过程进行屏幕录像;(2)将由步骤(1)取得的视频数据通过http协议发送到时间戳服务器;(3)时间戳服务器从时间源获取标准时间,使用服务器私钥对视频数据签发时间戳;(4)时间戳服务器返回时间戳信息;(5)请求者获取时间戳,即得到交易可信证据,进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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