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菇菌口服液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39714.3 | 申请日: | 2007-04-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88465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0-22 |
发明(设计)人: | 张怿;游璐莹;钟蓉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水产大学 |
主分类号: | A23L1/28 | 分类号: | A23L1/28;A23L1/29;A23L2/38;A61K36/896;A61P3/02;A61P1/14 |
代理公司: | 上海天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黄静 |
地址: | 200090***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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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的菇菌口服液,以香菇、白木耳、芦荟、枸杞、荷叶、左旋肉碱、薰衣草提取液或菇、白木耳、芦荟、枸杞、绿茶、螺旋藻、甜橙提取液,通过两次煎煮、浓缩、杀菌等工艺制备而成。本发明制备的菇菌口服液为一种纤体美容口服液,其采用香菇与白木耳为主料,其富含丰富营养,具有显著的美容养颜功效,并以芦荟、枸杞、荷叶等清热解毒的食品为配料,配以薰衣草提香,添加左旋肉碱,达到纤体美容的效果。且该纤体美容口服液具有香甜气息,颜色透明,不产生副作用。 | ||
搜索关键词: | 口服液 | ||
【主权项】:
1、菇菌口服液,其特征在于由以下列重量百分比的天然植物为原料:香菇40-50wt%,白木耳15-25wt%,芦荟20-25wt%,枸杞10-15wt%,荷叶1-3wt%,左旋肉碱0.05-0.08wt%,薰衣草提取液0.05-0.08wt%,通过以下过程制得:(1)、将香菇、白木耳、芦荟、枸杞、荷叶按要求的量进行混合后加入原料重量7-9倍的水,浸泡4-5小时后,加热煮沸并保持110-130分钟,过滤取第一次提取液;滤渣及左旋肉碱、薰衣草提取液加入原料重量5-7倍的水加热煮沸并保持80-100分钟,过滤取第二次提取液;(2)、合并两次提取液,在60-70℃下浓缩至原料重量的3-5倍,过滤进行灌装封口;(3)、灌装后的口服液在110-120℃、压力0.07-0.10MPa下进行高温杀菌,整个杀菌过程是先升温10-14分钟,然后保温35-45分钟,降温8-12分钟,杀菌后用水冷却15分钟后,静置观察三天以上,检验合格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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