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含有阿法骨化醇的口服溶液无效
申请号: | 200610080741.0 | 申请日: | 2006-05-16 |
公开(公告)号: | CN1846671A | 公开(公告)日: | 2006-10-18 |
发明(设计)人: | 石和鹏;李俊领;宋志涛;周津梅;姜爱萍;李薇 | 申请(专利权)人: | 扬子江药业集团北京海燕药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9/08 | 分类号: | A61K9/08;A61K31/59;A61K47/12;A61P1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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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102206***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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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属医药技术领域,涉及一种口服溶液,特别是涉及一种含有阿法骨化醇的口服溶液。其药液中包括:(1)治疗上有效量的阿法骨化醇,(2)治疗上可接受的有机酸性辅料,和(3)水;所述的有机酸性辅料将口服溶液的pH值调节到约2.0~约4.0的范围内。本发明的含有阿法骨化醇的口服溶液具有良好的稳定性。 | ||
搜索关键词: | 含有 骨化 口服 溶液 | ||
【主权项】:
1.一种含有阿法骨化醇的口服溶液,其药液中含有:(1)治疗上有效量的阿法骨化醇,(2)治疗上可接受的有机酸性辅料,和(3)水;所述的有机酸性辅料将口服溶液的pH值调节到约2.0~约4.0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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