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助燃脱硫减尘燃煤颗粒无效
申请号: | 03143213.1 | 申请日: | 2003-07-03 |
公开(公告)号: | CN1566291A | 公开(公告)日: | 2005-01-19 |
发明(设计)人: | 孟兵川 | 申请(专利权)人: | 孟兵川 |
主分类号: | C10L5/04 | 分类号: | C10L5/04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新世纪专利事务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董金国 |
地址: | 052360河北省***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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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助燃脱硫减尘燃煤颗粒,其由以下重量百分比组分构成:煤40-50份、添加剂10-20份;添加剂由以下重量份数比组份构成:粘土70-85份、CaO 2-5、NaOH 2-5以及化学助燃剂5-15份;助燃剂由以下重量份数比组份中的一种或几种混和而成:氯酸钠1-4、高氯酸钾1-2、高锰酸钾2-4、硝酸钾1-2、硝酸钠5-10,造粒煤可降低烟尘中飞灰含量而且造粒煤颗粒均匀,在炉排上的燃烧速度、风阻力一致,可有效的改善配风条件,同时,更加方便的控制燃烧区,造粒煤可实现干态运行,减少了因燃煤掺水而吸收的热量。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助燃 脱硫 燃煤 颗粒 | ||
【主权项】:
1、一种助燃脱硫减尘燃煤颗粒,其特征在于其由以下重量百分比组份构成:煤40-50份、添加剂10-20份;所述的添加剂由以下重量份数比组份构成:粘土70-85份、CaO 2-5份、NaOH 2-5份以及化学助燃剂5-15份;所述的助燃剂由以下重量份数比组份中的一种或几种混和而成:氯酸钠1-4份、高氯酸钾1-2份、高锰酸钾2-4份、硝酸钾1-2份、硝酸钠5-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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